第一次與皮褸近距離接觸,是在留學時認識的女拔女身上。那晚 HOUSEMATE 在家搞 PARTY,我玩到十二點就入房瞓了。半夜,她爬上床,身上還披著 BIKER JACKET,新皮的味道濃郁又刺鼻,令人迷迷糊糊。
一個月後不歡而散,她留下一句 ”GUESS I OWE YOU AN APOLOGY”,以及那件幾乎日日著的皮褸。本著唔好嘥的心態,佬編試穿上身,望見鏡中的自己,衣不稱身得可笑,轉頭就拿到街上送給流浪漢。
那次之後,還有幾次身痕想買皮褸,但始終不適合。一來很多人造皮褸塑膠感重;二來當時接觸到的款式,大多是硬朗的牛皮 BIKER / RACER JACKET。自己偏好柔和、有質感、材質良好的衣服,似乎與強勢、存在感強烈的皮褸格格不入。
本以為就此與皮褸無緣,結果去年暑假,在東京中目黑行到身水身汗時,偶然見到件減價羊皮 OVERSIZE SHIRT JACKET。摸上手質感絲滑,在售貨員極力慫恿之下,終於買了人生第一件皮褸。
回到香港後,清空了衣櫃一角,掛起新皮褸。羊皮味道比較淡,但似乎比記憶的氣味更令人上癮。從前以為皮褸難 CARRY,實際配搭起來才發現,只要揀得啱,原來皮褸幾百搭。唯獨是因為本身風格鮮明,與色彩太鮮艷、設計太獨特的衣服配搭時,很容易抄車。
好不容易等到天氣乾燥的寒冷日子,實穿下來,發覺柔軟的羊皮比粗獷的牛皮有正式感,就算搭白 TEE 原色牛仔褲,也有輕微 DRESS-UP 的感覺,幾適合現在越來越 CASUAL 的工作環境。
上個月,佬編放工後出席朋友聚會,又穿上皮褸,襯啡色冷衫與黑色西裝褲。朋友的朋友帶了另一位朋友來,A2 皮褸襯一頭及肩短髪、淺色洗水闊牛仔褲、白襪黑 LOAFERS,剛好坐在我旁邊。
整夜越坐越埋,皮革的味道混在一起,令人迷迷糊糊,也分不清到底她那件是牛皮、羊皮,還是植物皮了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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