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thly Archives: March 2017

時裝人都是Drama Queen?時裝學生告訴你喜歡時裝不代表膚淺

時裝人與KOL的共通點是什麼?他們或會給你「外貌協會」、「貪慕虛榮」等等的印象。但是,由Anna Wintour在《September Issue》開首的一句:「時裝常常被人誤解,因為不太多人懂它,所以主流大眾會選擇去忽視它的存在,從而獲得安全感。」,便可簡單地說明了,其實時裝人與KOL一樣,常常被人誤解成虛有其表的職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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猶記得當初作自由撰稿員時,曾經訪問劉德華的造型師及著名時裝攝影師Olivia Tsang。她說,在時裝行業打滾,「熱誠、勤力與好學」的態度是必須的。我們明白,喜歡時裝的人表面上看都是一羣「派對動物」,身披名牌服飾,在大大少少的上流餐廳打卡,上載至社交平台,配一口流利英語,給人一種「富家子弟」的距離感。不過,事實又如何呢?若要突顯時裝人的文化,相信時裝學生的例子便最能引述出時裝產業巨輪下的實況。因此,我們訪問了一眾時裝學生,從而總結出5點時裝人的特質,為你揪起華麗外表下的「時裝真面目」。
 

1. 我比你想像中更勤力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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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勤力」是從事時裝行業必須的。時裝行業的薪酬向來偏低,有意入行的人士都是滿懷大志。若然不是富家子弟,時裝從業員通常都身兼多職,才能賺多一點生活費。加上,面對全球的工作節奏急促,往往叫從業員需要捱很多通宵,少一點熱誠都不行。表面上的派對畫面,其實可能只是時裝人生活的5%而已。
 

2. 我們計算的不只是折扣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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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裝人/ 學生聽得最多,便是某某問她們「那裏買衣服便宜」等等的問題。其實,喜歡購物與喜歡時裝是兩回事。「購物狂」與「時裝人」沒有直接關係。反而時裝學生最懂得計算的,是一件恤衫所需的布料數量、一件裙子利用Bias Cut與直裁的用料分別等等。

3. 創意往往來自貧窮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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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個時裝學生,9個都不是富二代。遺憾是修讀時裝設計的成本甚高,除了布料、衣車等等的成本,有時購買參考書都能夠花掉時裝學生一周的零用錢。所以,時裝學生往往很多點子,因為貧窮、因為「想要」,所以他們最終都會想到辦法解決的。例如有一學生曾經因為印花成本高昂,叫她學會在Youtube偷師,利用A4紙印刷,然後再用天拿水把印花移至布料上。
 

4. 真正的時裝從業員,其實不甚打扮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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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說時裝人往往比較「貪靚」,但他們在平常生活中,打扮都比較實際的。無他,皆因工作與生活已夠忙碌,若然沒有重要場合,配搭只要「放上身」不太醜就可以了。
 

5. 我們不是崇洋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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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因時裝源自外地,因此不少時裝人都給人一種崇洋的感覺。但是,一眾時裝學生均異口同聲地說:「我們欣賞的時裝,不應由地方分門別類,只要是好的設計,我們都會欣賞。遠至法國的Chanel,近至香港的Six Lee。」

好書回顧因為《時裝時刻》當時的我如孤兒尋親般重溫香港美好的時裝年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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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,一本好的書能叫人忘記時間。哪麼《時裝‧時刻》或許談不上為一本好書了。因為此書記錄了80年代末至千禧年代初的時裝風景,叫人讀完黎堅惠小姐的一篇散文後,便不禁回想本地時裝的發展過程,自不然會隨後着手google那時期當紅的品牌,叫人想了解多一點還未上封面的劉嘉玲、還未德高望重的張曼玉。
 
因此,與其說一本好書能叫人忘記時間,倒不如說一本好的書,應附有增強讀者求知慾的功能。

時裝學生的聖經

《時裝‧時刻》毋庸置疑是一本影響筆者很深的書籍,教會我原來「時裝能這樣報導的」,教會我原來十年光景能起了如此大的變化。還記得當初黎女士說以前香港俯拾皆是的機會,今日或許不再,但是從她由大學畢業、號外工作,直至後來的Amoeba年代,她的經歷都是新一代時裝編輯值得借鏡的例子,教會我們當傳媒的、做時裝的,不要介意自己有多少卡數,不要介意有沒有機會到Fashion Week採訪;反而凡事都要大膽一點,要創新一點,或許若干年後,我們的香港會再次重返那個機會「俯拾皆是」的年代。

建議售賣地點:時裝時刻1987-2007 ($150)

Ivan Lau:何謂設計?Time will Tell!

現今的時裝設計,愈來愈難以捉摸,摸不透是創作人和消費者的思維,以及何謂設計。設計包含兩了大元素,美感和創意,在Mariano Fortuny、Christian Dior、Cristóbal Balenciaga 和Pierre Balmain那個年代,設計師都是追求人體線條美學,而苦心鑽研出各種令世人驚嘆不已的革命性剪裁,女人會因為穿上他們的服裝設計而感到自豪。多年來,時裝界從沒有人質疑過他們對設計美學和創意的貢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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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個世紀後的今日,時裝界充斥各種批判聲,某某設計師嘩眾取寵,某某設計師抄襲,某某設計師只懂不斷重施故技。是人的眼光變得狹窄而產生bias?抑或時裝設計在潮流文化巨輪擠壓早已經血肉模糊。我認同,創作是應該不受束縛,但過於放縱,其實已經overdose,對整個時裝設計生態都非常危險,連鎖效應,物以類聚,當一切已成定局,已經不能回頭。或者有人從不稀罕懷緬過去,懷念昔日的時裝設計,但我會。經典是永垂不朽,流芳百世,數十年甚至一百年後仍有人拿來歌頌。誰是誰非,時間都會證明一切。但願今日被歌頌的設計師和品牌,在數十年後,也可以像Christian Dior、Yves Saint Laurent、Martin Margiela、Helmut Lang或Alexander McQueen,會成為不朽經典。
 
就連Kate Moss都視之為style icon的Tina Chow,她對昔日大師設計的熱情,在時裝界人所皆知。她的收藏,每一件都可以放入博物館。她對自己的狂熱,曾經這樣說:「去追隨並向真誠的工藝作出奉獻致敬,才是人生和衣服的唯一價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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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羅蘭於1966年創作的Le Smoking,已經被歌頌了50年。相信在我百年歸老後,他依然會被一直懷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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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緬過去並不是思想落後,不思進取,相反,是一種學習,學習前人如何和身體及衣服溝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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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現今被熱捧的設計師及品牌,我已經不懂評價,但我相信時間會證明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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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證明那位設計師的設計有多重要,20年後再打開你的衣櫃,看看誰的設計仍在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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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姑娘的一場夢首批 KOL 走紅後 還會有後者嗎

近日,Viu Tv的清談節目:《晚吹 – 又要威 又要戴頭盔》邀請了數名KOL討論本地產業的情況,為觀眾帶來不少Soundbites。節目中,以座上客美容Youtuber——Ricky Kazef公開了與品牌合作的薪酬成為了其一焦點,講述在個人平台貼文,大約能帶來有4位數字的薪酬;而項目則約有6位數字,叫不少觀眾嘩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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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上,作為傳媒工作者,早已對此等現象不感驚訝。每位KOL/ Youtuber均有個人特色,獲品牌贊助、落稿或現金支持,其實是新傳媒的其一現象。筆者亦不時愛收看Youtuber的影片,從而獲得一些冷知識和睇法。當閣下開始留意她們的創作後,不難發現,哪些Youtuber的化妝技巧和創意,確實不比專業彩妝師遜色,只不過她們的角色不再是單純的「化妝」而已。

現在是所有人都想當「紅」的年代。

但是,從表面來看,大部分的KOL好像不用持有特別的個人之處。一切只怪她們投射出來的畫面非常動人,表面上好像只是單純地接受品牌贊助,然後拍下照片,上載到平台,獲得追隨者讚好就能了事。或許如此,筆者身邊有不少朋友均開始模仿KOL,時常拍OOTD或作一些購物分享,希望能「食着條水」,成為第二批當紅的KOL。但事實又如何呢?
 
引用 北野武:自己不喜歡的職業,做起來會比較順遂 的其一段落,或何給各位準KOL作個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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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夢想的生意不會消失

 
自由國度美國曾經有過一股淘金熱(Gold Rush),當時傳說某人在美國西部某處的河裡發現大量金沙,一夕致富,結果全美國的淘金客蜂擁而至,瞬間把貧瘠的荒野變成鬧區,可見熱潮有多強。當然最後不是所有人都成了大富翁,就算真的有黃金,這麼多人去分也分不了多少。其實當黃金傳說傳到自己鎮上的時候,就該知道為時已晚,因為傳出來的時候代表黃金都被淘光了。
 
我想淘金熱之中最賺錢的人,就是看準大批貪心鬼會來追求黃金夢,在當地打造城鎮的人,賣補給品和淘金的工具絕對比淘金更好賺,肯定還有人賣什麼「黃金地圖」。聰明人應該吐槽說:「你知道這裡有黃金,怎麼不去挖?」但總有大把的傻子會被騙,就像賣賽馬明牌可以賺錢一樣。賣夢想的生意永遠不會消失,因為是賣夢想,不是賣錢,就算賠了錢也不能抱怨。
 
其實,這個市場就如一杯溶液般,一定會有飽和的一天。KOL的客戶,說穿了只是各大的時裝與美容品牌;而他們的Budgets和人選,都定必是有上限的。事實上,第一批KOL的跑出,如本港第一代的影星,如一瞬流星、如聖誕老人的傳說般神秘;你看過香港有第二位張曼玉嗎?你看過香港有第二位王家衛嗎?我們沒有,我們都不需要。成功的故事,向來只是故事,它不會是一條方程式。更何況是KOL的現象?
 
或許第一代KOL的成功,只助長了一眾KOL agency、淘寶販賣Likes與Followers的商家、在Facebook和Instagram收費的Boosting功能,更甚,能夠是KOL的街拍攝影師等等;不過閣下不妨試想,當KOL多了,她們的「Key Opinion」或許不再「Key」了。只是一眾在旁獲利的商家,堅持在造出美夢的假像;因為,賣夢想真的太好賺了,你說對不對?

資料來源:北野武:自己不喜歡的職業,做起來會比較順遂

初入行的時裝買手告訴你 Excel 識做單才是買手正經事

曾經有位時裝買手跟我說:「喜歡時裝的人,是不適合當時裝設計師的!時裝設計與時裝完全是兩碼子的事。」聽畢後真的動搖了我當時的職業意向,時至今日重提此事,確實別有一番感受。
 
現時的我,不但十分認同在香港作設計與喜歡時裝是「兩回事」,更為那位朋友轉型當買手感到敬佩。他最後活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,由設計投入數字與excel的生活,不容易,但至少他能繼續過「喜歡時裝」的生活。
 
由上回邀請了資深買手作個人分享,今回則找來了初入行的買手分享工作經驗。或許「喜歡時裝」的你,就如當初的我聽到那一席話,從而徹底改變了個人的發展路向。

初入行時裝買手的自白

(為了保障當事人,受訪者依舊以匿名身份作答。)

1. 由當初未做買手,到後來成為了fashion buyer,期望落差大嗎?有什麼跟預期不同?

 
因為本身的期望不大,所以落差未算嚴重。只不過原來Fashion Week時,買手不是常常有得睇騷的!有得去睇騷已經是很奢侈的事。正常的買手頂多是去Show Room看設計,然後瘋狂地落order。聽起來很不吸引吧?這就是買手的生活啊!別要被人誤導成「買手就是看騷、影OOTD」的假象。

2. 能描述一下時裝買手的職責?

 
職責很多,但是最重要還是前往Fashion Week前,要常常作很多research,要知道來季興什麼元素,要知道顧客接受什麼設計,把未知之數化身成為可參考的入貨準則,責任很大!因為公司賺定蝕就睇你點入貨,如果下下以為「好靚就多人買」,間公司就死得喇。你又無錢買番公司入嘅貨,喺咪先?
 
入完貨又要睇數,又要同門店夾點推貨好,總之就是利用時裝賺錢囉。其實好簡單,唔好太多幻想,錢最實際。

3. 你認為一個買手最重視什麼條件?美感還是商業計算?

 
要balance喎。嗱,無美感其實計唔到所謂的商業計算,有美感無頭腦都死硬的。

4. 買手有甚麼苦況嗎?

 
都喺Fashion week囉…一定喺Buyers全年最忙嘅時候。要不停通頂做單,又有時差,好攰但又太緊張所以失眠,都要捱。

5. 有甚麼Tips給想入行的人?

 
睇下除咗鐘意時裝,都要對數字敏感嘅。如果覺得excel悶,建議你咪做!因為你對佢多過阿媽同老婆的。

Mary Wong:文化差異的商業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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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年前我把手作品牌帶到澳洲發展;好友Tammy亦於一年前到廈門主理當地Café。兩個港女到新地方發展自己的事業,每天都在應付文化差異帶來的商業問題。
 
「一開始很理想化,想做飯糰之類的樸實簡餐,但發現當地人對過於樸實的食物沒興趣;al dente的意粉會被誤以為未熟,許多較『正宗』的味道,都要大花力氣為客人講解。」作為主廚,Tammy固然有自己對美食的準則和品味的界線。但原來一種味道的好壞不能放諸四海皆準。甚至小至用餐工具,你認為吃waffle 用刀叉是理所當然,當地人卻習慣帶手套像吃家香雞般拿上手吃。不想放棄原則但又怕影響生意,每天要跟當地的文化作拉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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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年前,我帶着在香港二十多年所孕育的審美觀,做了很多香港人喜愛的設計來到澳洲。但澳洲人的反應卻給我當頭棒喝。帶有珍珠,閃石,金色元素的香港大賣款,來到澳洲無人問津。珍珠在香港象徵氣質,來到澳洲是俗氣元素。甚至有人直言是Grandma才會佩戴。這種水油不相融的困局維持了大半年。
 
直至一天,我用AI畫了一些墨爾本人最喜愛的Pastel 色系的幾何圖案製成首飾。知道澳洲人愛帶純銀鏈,而且喜歡細小而精簡的設計,我把吊飾改為更細小尺寸,過往用的金鏈換成幼細純銀鏈。這個系列一洗過往頹氣,成了澳洲的大賣款式。食物跟設計一樣,好與壞是相對概念,沒有一致的準繩。老是執着「正宗」或自己喜愛的一套,只會是盲目固執。我們對美醜的判斷也是生活環境所薰陶出來的產物。放下主觀的批判,學會因地制宜是生存之道。
 
但被當地人接受了,你又接受得到自己嗎?如何就個人原則跟市場作平衡?
 
作為創作人,總不能永遠被市場牽着鼻子走。這是我最近在努力思考的問題,你又有何想法?

MING’S 討論:KOL 副產品之 Haters 的邏輯

你心目中的網絡文化是怎樣的?能以數詞總結陳詞嗎?抽水、幽默、造作、憤怒,這些例子通通都能在網上找到證據。由當初網民愈罵愈紅的KOL現象,無間斷的時事抽水式報道,再配合了以諷刺他人為名的專頁趨勢,網絡上的報道或許沒有內容的需要,一切但求能「圍爐取暖」,讓她、她、她圍威喂地大吐不快就能了事。

雖然網絡上人人亦有言論自由,但是,近日筆者便留意到其一KOL貼子的留言甚為有趣。貼子內容純粹是介紹產品內容,並不是文中重點;而最引人目光的,着實是其貼子的留言。其一網民聲稱其KOL曾經Refund,更在留言中寄望該名KOL不要再到各大門店退貨。然後,更指出其男友曾經替她拍OOTD (Outfit of the day)而「貼地」(意:躺臥在地上),引來網友和議。

本地的KOL現象向來惹了不少負面聲音,不過樹大有枯枝,KOL的圈子內有惹人反感的人,亦有默默耕耘的一羣。不過,不論該KOL實屬哪一幫派,都不應因此失去了Refund權利的理由吧?按照Hater的邏輯推測,是否暗示明天的KOL將失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權利,繼而失去了每人應有的自由呢?

你或許會說,當KOL便要「食得鹹魚抵得渴」,接受大眾批評。但是,批評亦有分層次的。沒頭沒腦的批評只會顯得自己短視過人,叫人不要再去Refund?這般毫無建樹的論點,大概能收集成一本「今日笑話」。同場加映了評論層次的理論圖,或可供各位Haters參考。
 
Meryl Streep曾經在金球獎典禮上發表演說——“Disrespect Invites Disrespect. Violence invites violence.”;只可惜,在社交網絡上,看畢金句圖、按下讚好後,另一邊廂卻繼續地把「罵」當成娛樂而已。
 
你要知道,誠實且有內容的批評是一種貢獻,無理且雞蛋裏挑骨頭的惡意最終只會沒完沒了。雖然我們不能讓世上各人都喜歡自己,但卻能把討厭人的力量化身成一種推動力,我們又何樂而不為呢?

眾人點評Social Media中大獲全勝的時裝品牌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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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ernet這八個英文字母,改變世界營運模式,時裝界亦走唔甩,現在,由設計至製作至宣傳至銷售,為爭朝夕,速度已變成24/7。Burberry大搞”See Now Buy Now”,騷台走完貓步,台下可即時落單,實貨隨之送到府上;Tommy Hilfiger在紐約時裝周期間推出網上chatbot,機械助手即時回答網友(客戶)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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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而言,social media/online marketing做得最好的時裝品牌是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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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時尚博客 白狀態(許世宗)

Gucci,極富視覺化,夢幻+稀有展現品牌價,又能兼顧現實+普及的銷售與宣傳,實為一次精準操作。相比之下,Prada則稍嫌乏味和老套了。

網上時裝平台Heaven Raven創辦人 陳穎學

目前最用力做social media的品牌,大概非Burberry莫屬,但我私心喜歡Gucci的做法,比較沒那麼張狂。一些只求吸人眼珠,不求自身設計的品牌則屬於較差類別,如Philipp Plein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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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深時裝傳媒人 Janice Wong

對早期的較有印象,例如幾年前Burberry的trench coat網上campaign。近期做得比較好的是Chanel No.5香水在中國的campaign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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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裝專欄作者 Ivan Lau

Calvin Klein,由八十年代開始他們的marketing從未輸過。原因:insightful,懂得捉心理,利用社會話題製造宣傳。Marc Jacobs亦做得不俗。加埋Burberry。原因:在上一任CEO Angela Ahrendts帶領下,她將Apple的開發思維和營商手法帶入Burberry,令品牌更與時並進。印象中沒有做得特別差,因為大家都好平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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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版《Numéro》主編 Karchun Leung

 我覺得Chanel做的online marketing不錯的,她們做的Inside Chanel Video很精采,在brand的 story telling上做得太好了。Hermés的Video也很出現,很有sense of humour。

website: http://inside.chane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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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時尚博客Ifeelcool (David Wong)

反而唔覺得有哪一家做得最好最出色。大家在social世界平起平坐,其實只會小型爆發,不會有一個最世界爆紅現象級的事件發生吧。